2002.07.07

圣灵降临节后第七主日--完美的坚持

 
  
 

完美的坚持

经课:诗45:10~17;创24:34~38,42~49,58~67;罗7:15~25;

太11:16~19,25~30

庞君华

      今日的旧约经课所叙述的故事以撒娶利百加的经过,是旧约中最美的故事之一。故事的进行仍以亚伯拉罕为主导,他吩咐仆人张罗他娶媳妇的大事,故事的发展在缓缓的节奏中,非常流畅及顺利,一切彷佛水到渠成。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非常重大的信心抉择。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亚伯拉罕,作为信心之父,他信心的表现并不只是停留在摩利亚山献以撒的事件中。在故事的开始他又遇到了信心的抉择,以撒已到了适婚的年龄。到底要让他娶当地的迦南女子为妻呢?还是让他回到故乡亲族中娶妻?前者的危险是以撒可能会因为迦南妻子的缘故,而在信仰上受到本地民间宗教的影响;后者则是在信仰的影响外,可能以撒会被妻子及其夫家的影响而留在较繁华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这两者都对亚伯拉罕从上主领受的应许,与作为新的选民的任务不利;虽然在冥冥中,他对上主的应许与全盘的计画并未完全明了,但他坚持不将上主的应许打折,一定尽可能地配合,以期使上主的旨意在最完美的状况下进行。所以亚伯拉罕差派了一位资深的仆人代表他及以撒回到故乡去物色一位媳妇。

      这位仆人很可能是创世纪第十五章中亚伯拉罕提到若无子嗣,就会继承其财产的以利以谢,他与亚伯拉罕同工甚久,也深知主人的心意,他不嫌麻烦,不降低标准。他不但重视外表,也重视内在。他要求这位女子不只是消极地回应人的求助,更要求他积极地关怀他人。当利百加不但给这位客旅饮水,更主动施水给他的牲口时,显示了这位女士既有美貌,又有慈悲的心肠,所以他就认定利百加就是上主赐给他主人的媳妇。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他的坚持,为他主人找到最好的媳妇,他一点也不降低他完美的标准。

      利百加也不是简单的人物,他竟然答应了一个陌生访客为其少主的求婚,而且远嫁到比家乡还落后的迦南地。其信心之大并不亚于他后来的公公亚伯拉罕,无怪乎,他的家人给他的祝福,与上主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极密切的,他要成为大国之母。

      故事中沉默的以撒也似乎是个坚持完美的人物,虽到适婚年龄却未见他为自己担忧而有任何急躁的表现。相反地,他在丧母的不完美中一直不能释怀,直到见著了利百加才重得开怀。

      在平静的庄园故事外表下,这些人都遇到了极不容易的信心考验。然而他们都是在信心里绝对顺服的人,他们不降低标准,相信上主的预备是最好的,所以即使付上代价,需要等候,他们都坚持到底。

      这样的坚持需要对他的使命、他的角色有所委身,才能有如此完美的坚持。这样的坚持是艰难的,其中一个理由是在我们里面有个不顺服的律,当我们要向著上主的方向坚持时,就会有另一力量在我们里头向另一个方向拉扯。

      不像平静的庄园故事,保罗在今天的新约经课里,形容这是一场激烈的争战。他说:「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这样的景况并不好受,「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种形容好像是罗马的一种酷刑,将活著的受刑人与一具尸体绑在一起,尸体所生出的蛆也将受刑人活活咬死。由此可见这个将人拉向不顺服的力量是多么挥之不去啊。然而尽管如此激烈的斗争,保罗说我们仍然可以取胜,因为「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就能脱离了」。

      有一个斗狗的人,每次比赛他都能掌握赛局的结果,有一次他将他的秘诀公开,其实若要那一只狗赢就给它足够的饮食;若要那一只狗输,就在赛前饿它几餐,这样就能控制那一只狗获胜。所以我们应该在平时就要好好地供应养分给我们里面那顺服的律,马拉松选手比赛中要坚持到底,也要平常多有训练及纪律的生活。约翰卫斯理所提出的「恩典的途径 means of grace」,就是要我们在上主的恩典中,平常要多有操练。

      另一个拦阻是顺服的道路本身就是孤单的。在马太福音的经文中,耶稣形容这个世代,好像无论他的笛声吹什么调,这些儿童们都不愿参与游戏。也就是说无论耶稣或施洗约翰,无论是禁欲式的形象或是亲近弱势的方式来表达上主对人的应许,这个世代都在抗拒上主的恩典。所以选择顺服或坚持的人肯定是孤单的,无怪乎主耶稣形容上主的道彷佛是隐藏的,聪明或通达的人反而无法看到上主那完美的旨意,仍然自己背负著重担;反而如婴孩般单纯的人,却能看到上主之道,而能回应上主的呼召。

      今天的经课使我们反省到,作为一个基督徒,上主对你有何乎召?有什么角色是要你委身,有什么使命是你要承担的呢?有什么标准是你必须要坚持而不能打折的呢?有什么事物是拦阻你坚持的呢?

      尽管如此,主耶稣的召唤仍历历在耳,「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必使你们得想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回应上主的的应许并不复杂,就是坚持到底,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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