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月前,香港的基督教文字媒介罕有地热闹了一阵子。香港一份基督教周刊「时代论坛」,在六月二十三日第七七三期刊登了一封读者来函,向一个答问专栏询问基督徒该如何看待「信与不信」的问题。这个「全心信箱」的主持人认为,圣经里面关于「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教导,并不是一条诫命,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并未犯罪。可是,主持人又强调自己身为牧师,如果他获会友邀请主持一个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婚礼,他会觉得为难而拒绝。这种态度不但有点自相矛盾,更恰恰反映了在很多基督徒伦理的问题上,香港主流福音派教会经常要尴尬地为自己所定的种种似是而非的生活规条自圆其说。 文章刊出以后,接连整整两个多月不断有读者就此题目去信「时代论坛」回应,意见大概围绕三方面。有独身的女读者真诚地分享了她们待嫁的忧虑。事实是香港教会正面临比整体社会更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结构性问题。云英未嫁的主内姊妹难免要「向外发展」,即使有幸在教会外结识到理想对象,却可能要承受来自弟兄姊妹和长执的压力和非议。当然有些教会纵然不鼓励会友与未信的人谈婚论嫁,却希望如果婚后其中一方可以领对方归主,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某些教会却会处罚跟非基督徒结婚的会友,轻则停止事奉,重则开除会籍。教会的长执始终普遍对「信与不信」的结合,抱悲观负面的态度,认为二人婚后离开教会的机会比留下的大。而且如果一对夫妇的信仰不同,恐怕难有美满的婚姻。但亦有读者从实际出发,认为即使有共同的信仰,基督徒夫妇也一样有婚姻破裂的机会,婚姻的幸福与否,不在于两人是否志同道合,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个性是否成熟,并且对婚姻的责任有否真正的承担。相比之下,跟一个「不像样」的基督徒结婚反而不及跟一个「像样」的非基督徒结婚理想。
不是所有主内姊妹都怀著一颗「恨嫁的心」来看待自己的终身幸福,也有人以过来人的身份,分享自己如何在教会专心事奉、耐心等候,终于得到上帝安排的如意郎君;即或不然,上帝所赐的独身恩赐,也应够用。这种凡事凭信心依靠上帝的思维方式有两个谬误,第一,上帝从未应许凡信他的都可以有一段美满的婚姻;第二,自愿或不自愿地独身的不一定就有独身的恩赐。基督徒应该寻求上帝的旨意而活,而不是把生活中的如意与不如意,硬说成是上帝的安排来做自我安慰的藉口。
基督徒与非基督徒谈恋爱是无可避免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教会的弟兄姊妹该用甚么态度来面对。笔者不拟在此讨论复杂的释经或神学问题,只想用一则真实的经验说明一个很简单的圣经教导。前些时候笔者的教会,有一对「信与不信」的新人,欢天喜地的向会友发喜帖,却得到其中一位弟兄姊妹如此的回应:「请不要给我帖子,因为我绝不会参加你们的婚礼,我也不会祝福你们的。」我希望所有的基督徒都明白这位弟兄姊妹口中的「不祝福」背后可以包含多大的恶意,这种态度是完全要不得的。除了态度以外,我还想问:这位弟兄姊妹的立场有没有问题呢?
「全心信箱」的主持人认为,要合情合理的处理「信与不信」的问题,不代表教会要在信仰的立场上妥协。他一开始就认定教会是反对「信与不信」的,在此他跟我上面提到的那位弟兄姊妹的立场一致。因此,这位牧师坚持教会不可以有任何的「官方」参与,他不会为新人主礼,也不会负责训勉;至于教会其他弟兄姊妹担任主席、读经、诗班等,是他所谓的「灰色地带」。个别信徒则可以从友谊的观点,出席婚礼,分享一对新人的喜乐;甚至应该尽量帮忙,好让新人看到弟兄姊妹的爱心,将来容易把他们留在教会。
我质疑的是这位牧师带有「双重标准」的建议是否达到他所谓「用爱心处理」的目标。要知道有怎么样的牧师,就有怎么样的基督徒;有怎么样的基督徒,就有怎么样的教会。反之亦然。我恐怕他主持这个专栏之前,没有真正思考过牧养关怀(pastoral care)和牧养辅导(pastoral counseling)之间的分别,也不明白自己同时扮演著辅导员的角色所应有的责任。很多时候,来信「全心信箱」求助的读者,需要的不是标准的圣经答案或说教,而是希望他们在信仰生活上的挣扎得到认同。辅导员的责任不是提供即时的是或否的答案,更加不是代求助的人解决他们的问题,而是先肯定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的复杂性,再帮助他们建立自己处理问题的信心和能力。无论是牧师、辅导员或者任何人,都不该扮演别人的道德师傅。而这位牧师,为了坚持所谓教会信仰立场,却给自己和别人精心设计出一套无微不至的行为守则。
我们是否真可以一方面说以爱心待人,另一方面却处处跟人划清界线呢?如果身为牧师也认为从教会信仰立场说,「信与不信」的婚姻不被认同,一般的信徒又有甚么理由不相信这婚姻是不被上帝所祝福的呢?但既然「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不是一种禁戒,所谓「教会信仰立场」的根据在哪?牧者所谓的「用爱心处理」是否就是功利的向别人「示范」我们基督徒的「爱心」,以吸引他们信主?
教会和信徒的立场本来不应该有分别,因为他们都只能有同一的立场,就是主耶稣的立场。我们只要问耶稣会怎么做:他会理会甚么教会立场吗?耶稣何曾为了任何宗教、道德、社会的禁忌,感到为难而退缩?耶稣有没有以失见证为藉口,而拒绝跟外邦人、税吏、妓女,或者麻疯病人吃饭?耶稣这样做,只是像某些基督徒说,是单单功利的想向这些人传福音吗?难道要相信上帝在我们仍然作罪人的时候就先爱我们,真的这么困难?还是基督徒以为自己在上帝的眼里比非基督徒可爱?
上帝对人的爱是无条件的。有「时代论坛」的读者甚至大胆提出,基督徒不但可以跟非基督徒结婚;一个不能爱非基督徒如己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一个基督徒。要活出上帝的样式,教会本该是一道「众生之门」,勇于接纳社会上不被接纳的人,而今反设下诸多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界线,处处自义地与各类被标签了的人「分别为圣」。耶稣在世的时候不怕世人的非议,以他的行为挑战不可逾越的禁忌,以爱否定人为的差别歧视,为甚么基督徒现在却替自己和别人套上重重自设的宗教道德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