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與現實

作者:龐君華牧師



經課:詩98:1-9;賽65:17-25;帖後3:6-13;路21:5-19

前言

   在舊約以賽亞書六十五章的經課中,先知以賽亞向當時的受眾揭示了一幅人類未來美好的遠景。

   在那裡,上主連天地都要重新造過,所以不只是只有聖地,才被更新。

   在那裡,有公義的制度,人們可以享受自己的辛勞成果,不怕被人奪去。人和他們的生命成果是沒有疏離的。

   在那裡,人與自然的疏離沒有了,沒有任何的災禍。

   在那裡,人與上主之間的疏離也沒有了,因為人所求的與上主的心意一致。所以人們尚未求告,上主就應允了。

   在那裡,更神奇的是,一切傷害都沒有了,連兇殘的獅子、蛇或豺狼都轉了性,可以與羊羔或牛生活在一起。

  這是多麼美好的新世界!其實古今中外人類對自身的前途或美好的社會都有不同的憧憬。如中國古代的典籍中《禮運》大同篇就指出「路不拾遺,夜不必戶」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會,在文學上也有《桃花源記》這樣美好社會的想像,在西方有Thomas Moor的《烏托邦》Utopia…。這些都在在地顯示人類對美好社會的憧憬。 然而,在以賽亞書65章卻有很不一樣的背景。

在應許中顯現的上帝

  在以賽亞書第65章中這位先知,我們一般稱之為回歸時期的「以賽亞」或第三以賽亞。他為回歸的猶太人提出了一個非常美好的理想。告訴他們上主最終為人類社會所計畫的藍圖。他提出的不但是一個理想,更是個應許。上主對他的子民或人類的應許。

  其實,從整本聖經上帝與人關係,近代的神學家們就發現到上帝總是在「應許」中向人顯現他自己。上帝每一次向人顯現,每一次都向人指出一個新的遠景,叫人有所期待如:亞伯拉罕,當上主向他顯現,就為他應許一個美好的家鄉,所以他順服離開繁華的吾珥。此外,如摩西及被領出埃及的百姓,上主向他們顯現,是要應許一個流奶與蜜的地方。主前第七世紀的先知,面對往亡國前的猶大,在給他們警告之後,也給他們應許。甚至,被擄到異地的百姓,上主也透過先知,給他們應許。當他們要猶疑是否要響應回歸故鄉時,上主也透過先知給他們應許要為他們開道。

  上主總是以應許的方式,將盼望擺在我們的前方。在前方的盼望與理想,不斷地挑戰我們,不在原地停留。所上主是在我們前方以應許引導我們的神;誠如昔日上主以雲柱火柱來引導以色列人通過曠野。

不可能中的可能

  然而,上主所應許的前景,往往不是人可以從「現在」可以推估出來的。這個前景不是我們將現在的不滿或不足所投射出來的。因為上主總是提出不可能中的可能性。

  猶如此刻,回歸時期的以賽亞所面對的受眾就是如此。他們在巴比倫的以賽亞(第二個以賽亞)的呼籲下,從繁華的巴比倫回到光榮的故鄉,大衛的城市─耶路撒冷,看到的並不是理想中的光輝城市,那裡殘垣敗瓦。一幅戰後缺乏重建的景象,更叫人難以忍受的,是那聖殿與城牆都被毀了。他們不禁猶疑到底他們回歸光榮的故鄉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呢?

  但是上主卻在這個時候藉著先知,給他們「應許」一給「新天、新地」關乎整個創造界的應許。過去的經歷成為我們成長的必經的途徑。每一次的應許都帶來了新的異象、新的願景、新的希望;而新的希望不斷地挑戰我們的現在。

  也正是希望與現實之間的差異與張力,我們必須在各樣的限制中帶著盼望,在盼望中以信心前行。換言之,在這樣過程中的人,是在盼望中向著上主的方向前行,在信心中不斷地成長。

在世的責任

  與此相反的是一種這樣的情況,前方雖有理想,但對現實卻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如帖撒羅尼迦後書的經文所提到的一樣─一種不負責任的信仰態度。

  他們自視有理想與盼望,對現實的責任不屑一顧,整日游手好閒。如此一來前方的盼望非但不能帶給我們積極的力量,反而成為我們推卸責任的藉口(或理由),將我們鬆散的生活合理化。保羅以自身的經歷、見證來斥責這種生活。所以在前方的應許與盼望可能會帶給我們挑戰及積極的態度,也可能會帶給我們停滯不前的藉口。

復活的主是應許的保證

  雖然在我們前方的應許是「不可能中的可能」,這個可能與我們的現實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決不是一個沒有基礎的「烏托邦」。因為復活的主是上主應許的保證。帶著這樣的應許,我們的信仰就會是一種有所期待的信仰,不會成為只是形式上,對前方毫無期待,徒具形式的信仰。也因為對上主的應許有信心,也就會有勇氣面對種種可能的困難。信徒的生活也積極即有方向。

結語

  教會的年曆,就要進入一個新的循環。聖靈降臨節後的主日(常年期)就將結束。新的教會年曆從十二月初(也就是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開始,教會傳統稱之為將臨節advent,意即期待,期待將要來臨的平安,一個真正的平安,不曉得現在的你在期待著什麼,盼望從上主來的平安能成為你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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