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牧師的黑襯衫,戴上白色的頸環collar,一直是我小時候的理想之一,這個理想終於在禮拜四晚實現了。因上主的恩典,接受十多年的預備,能在我接受兒童洗禮、堅振禮、婚禮等重要聖事的教堂,並在孕育我信仰知識的宗派中,被按立接受這聖職。我除了感到榮幸,更感到責任重大。暮然回首想到的除了恩典還是恩典。在按牧禮之後,一則感到喜樂,一則也感到沈重的壓力。喜樂固然是因為從此理想可以進一步實現,我的呼召與生涯(或事業career)將更進一步的結合。然而,也有感到沈重的事。 其中一個讓我感到壓力的是現代台灣教會對「牧職」這個概念的誤解。在華人教會中喜稱牧職人士為「傳道人」。然而他們的概念中,「傳道人」並不只是在教會從事牧職的人士,在教會機構(或「福音機構」)工作的人士也稱為「傳道人」,當然現在的福音機構工作人士也流行邀請幾位牧師朋友經過按立禮後就可以加上牧師的頭銜,以便在某些聯合的會議上,不會因為被稱為「某弟兄(姊妹)」而感覺上比在教會牧會的牧師低一等。在這種觀念及稱呼的背後,其實可顯示出對牧職工作至少有兩種的預設。
首先「傳道人」的稱呼將牧職的重點在「傳」,傳道人無論得時不得時,總是要傳道。所以傳道人應該與任何人接觸都是要「傳道」,即使不是直接傳道,也要是要作「福音預工」。所以無論你是在教會或機構,甚至你自己一個人放下工作,跑到街上專門與人談道,你也可以說你是「傳道人」。要求傳道人的工作成果就是要人「決志」,當人決志之後就交給成熟的信徒(或「小組」)繼續「關心」,按著有關材料繼續「帶領」,使他們成為教會中人,分擔教會中的工作。傳道人不但自己要不斷的「傳」,還要推動教會透過的種種活動,使教會的人數迅速增加。因此教會也會從人數來評估一個「傳道人」的「績效」。
這樣的「傳」法往往只重視「傳道」事業的「宣告」層面;而將教導與造就交由小組或只有平信徒層次,順著中央廚房的「材料」造就,重點往往也會流於「關係」的建立與信仰的「見證」的層面。這是現在教會常見到的現象。
另外一個對「傳道人」的預設,就是他是無論他是在教會或機構或自由身,他們會強調他們是被「呼召」出來或被分別中來的人,所以無論他是在福音機構或教會或只是另一個傳道人的配偶等等。他們就會與一般人不同,有特別的權柄,常常無須經過檢驗,就得到尊敬。有特殊的發言權,往往無視他們的專業或發言的領域。他們往往不強調「教制」,以為會太專制,但是常常會令他們得到更無須制衡的權力。
其實,我較喜歡用「牧職」人士或「神職」人士的稱呼,因為這是一個與教會或教制相關的稱呼;而「傳道人」一詞的由來與「小群運動」有密切的關係。「牧職或神職」代表了一個有傳承的教會與宗派所託付的職事。福音(或教會)機構的工作人士,除了教會差派有牧師職分的人士從事機構的工作者外,沒有「牧職」身分的可以看作是機構的職員或機構的專業人士,他們與我們一樣都需要呼召calling or vocation 去從事我們各人的事業career;並且我們的呼召與從事世上其他職業的基督徒們的呼召同樣的神聖。所不同的在於「牧職」或「神職」的呼召是與「聖禮」與「牧養」有關,這是一個「特殊」的呼召。由教會中的神職先進授以神職(不是三、五知名牧師好友,所以授職或按立禮要公開及莊嚴),表示我們是承繼於一個教會的傳統,透過我們的實行「聖禮」與「牧養」(即我們的牧職),將這所承繼的傳統向當代人發揚開來。如果這職分有任何權柄,它是來自教會的受託,但也附帶著要此付上生命的代價(如耶穌對彼得的託付)。更重要的是,這不是只有自己個人的呼召而已。因為我們要有呼召,教會也要認出我們的呼召是來自上主的。
除了呼召以外,牧職的專業亦有不同。因為全面的「牧職」的工作,並不只是「傳道」或「傳福音」而已。它的工作內容還包括了「支持」supporting,「關顧」pastural care,「領導」leadership,「崇拜」liturgy,靈性深度的孕育spiritual instruction,教導teaching,宣講sermon or homily(當然其中也包含了佈道evangelical)。
牧職的工作絕對不是只有「傳道」與「造就」而已。牧職工作的內容可以說是非常的複雜,它的專業與社工、諮商員或教師、經理等都有些重疊,但又因為是在教會內而有不盡相同。因為透過「牧職」的行使,是要使人成為上主的子民(或他的羊),使上主的福份臨到(present)世人。讓他們在主再來前,活的更好,更健康。無論身心或靈性上都能如此,上主的形象在他們的身上,更能呈現(manifest)出來。並且領導他們一同參與上主未竟的創造之工(信徒在世的社會責任)。面對艱困的人生現實,因著信仰而來的勇氣,有盼望地生存下去。這是何等艱難的任務,他的「業績」是多麼難以計算。他所需要的是何等的專業。
「你是傳道人麼?」當人們問我的時候,我會回答:「我是牧師,從事牧職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