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14

保護孩童的新建議

作者:龐文翰
 
  
 

      美國在一連串兒童綁架事件後,時代週刊(Time)刊出專文,對於父母對孩童安全的傳統看法重新提出建議。這些建議同樣適用於兒童失蹤及虐待頻傳的台灣。其中有:

      (1) 教小孩「不要與陌生人交談」的傳統警告有其缺點。在危險時刻,兒童不但需要與陌生人交談,更可能需要向陌生人求救。父母平時應鼓勵孩子勇於求助,甚或求救。兒童通常把壞人想成是滿臉橫肉的壞蛋,而不知衣冠楚楚,說話有禮,說自己小狗走失的人,也可能是壞人。歹徒會注意自己的衣著以配合犯罪時的情境,扮成父母模樣,甚至看來像在管教孩子,以免引起注意。如:當一個看來不像壞人的人要你的孩子不准出聲時,孩子應該偏要大喊:「他不是我爸爸!」當有人要你的孩子不要告訴別人時,此時孩子就應立刻告訴旁邊可以信任的人。

      (2) 教孩子向別的母親求助。當小孩迷路時,最好是去找媽咪模樣的人。這種人可能推著嬰兒車,或帶著小孩。傳統的教導是要迷路,慌張的孩子向警衛、警察或店員求助,但這些人在需要他們時卻常不在場。美國的經驗是,女人通常較會為孩子停下腳步了解情況,並伴隨迷路小孩直到他們的父母抵達。

      (3) 與孩子事先講好,除非事先親口通知,你絕不會請別人代為接送他們。小孩應被告知不要靠近汽車(以免被突然拖進車內)。當發現有人刻意接近,要趕緊騎腳踏車或跑往相反方向,直到安全的地方。這時孩童應立即找一位可靠的大人告知此情形。

      (4) 與孩子事先演練每日要走的來回路線,並指出路上安全的暫停處。要求孩子絕對遵守這條安全路線。

      (5) 每幾個月就幫你的孩子拍大頭照。孩子的成長迅速,面貌也不斷改變。掌握孩子的最近相貌,有助於孩子失蹤時的指認及搜尋。

      (6) 與孩子約好,萬一找不到對方時的見面地點。例如在遊樂場中,大家約好:萬一走散,就在摩天輪旁邊等待對方等。最重要的是,要孩子在看到父母出現前不可離開。孩子走失時,若有隨身攜帶著孩子的照片,將可拿來示人並詢問孩子的蹤跡。

      (7) 最後一點,是筆者對台灣社區的願望,就是當聽到孩子異常哭鬧,甚至求救的聲音,切勿遲疑,立刻查看。必要時立刻通知管理員或警衛協助了解。孩童可能正遭遇家庭暴力(台灣曾出現多起父母,或同居人虐待兒童致死案件),或遭遇歹徒綁架、傷害。

      不久前板橋市一個小女孩,就在自家附近被住在附近的強壯歹徒冷不防拖入公寓,強暴後殺害。跟據報載,其作案過程中小女孩大聲呼叫,鄰居卻認為是被管教而不聞不問。這真是不可思議!因為即使是管教,兒童的掙扎大叫也可能表示有家庭暴力發生。歹徒在人口密集處從容作案,這是社會的過失。

      兒童意外事件的發生不分社會階級。當大家開始關心周遭的事物,許多雙眼睛,便能幫助社會不變成兒童的危機叢林。

 
     前期索引     上一則     下一則     寄給朋友     回應文章

Copyright 2002. All Rights Shared 回首頁http://wf.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