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尋求教會法庭對同性戀任職作出解釋

 
  
 

議會尋求教會法庭對同性戀任職作出解釋
Conference seeks church court ruling on gay appointments
作者:By Joretta Purdue* 龐文翰譯

   西北太平洋教區聯合衛理公會會友,要求衛理宗司法委員會裁判,案子是二條他們認為相互抵觸的教會法則。這二條法規是關於提名同性戀任職牧師的問題。

  西北太平洋年議會的會員,在6月13至17日的會期中證實向教會的最高法庭提出解釋要求,以作為Elias G. Galvan會督的行事方針。Galvan的教區在西雅圖,屬於西北太平洋議會。

  根據聯合衛理公會紀律書(The United Methodist Book of Discipline),任何被按立的牧師必須經過提名(823章1節)。然而,紀律書也禁止自認是同性戀的人被提名。

  在年議會中,二個牧師因為被發現是同性戀而被拒絕提名。Kaven Damman 及Mark Edward兩位牧師是屬於西雅圖地區Bob Hoshibata監督的區域。會督辦公室在教會法庭審理期間將為二人安排適當的有給職位。9人組成的法庭將於10月開庭。另一位牧師Katie Ladd也承認自己是同性戀。她將被停職,也同樣不會得到的提名。Galvan說:「我們遇到解釋二條矛盾法則的困境,這將影響許多人,尤其是這三位同事的生命、生活及職業。」「我們的動機是要藉愛的行動及支持幫助每個基督的門徒。」在他們於6月14日對司法會議的要求中,年議會成員提出三個問題:

  1. 如果一個神職女性在對她的主教信中提及她自己過著『與他人固定的同性戀關係』的生活,就構成準則304.3節及司法議會702判例『自認同性戀』的標準而無法接受提名嗎?

  2. 準則304.3節與325.1節在其意義、應用及效果上是否相關? 前者是否修正後者?

  3. 如果一個人依法不能被提名,結果是如何? 是否必須採取行動使他不再是牧職?

  Damman在2月14日寫信給Galvan,敘述她正與一個女子有同性戀關係,她們還有一個兒子。Damman問她是否可被任命到一個高地的教會?Galvan在他4月18日給神職及平信徒議會的信上說:「根據準則304.3節,我無法任命她。」

  議會會員沒想到兩天後,Williams也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他說:「同性戀對我是一個重要的身份。」他還說:「我以作同性戀為傲,如同我以衛理會信徒為傲一般。」他說自己公開身份,是為強迫教會正視其政策對信徒的傷害。之後,Galvan帶領議會祈禱。他將Williams的問題交由上級及議會神職任命委員會處理。

在議會結束崇拜中,多數接受任職的牧師將他們的聖帶脫下,象徵性的放在十字架上,以表示支持Dammann及 Williams。

Galvan 說,“我們了解Karen及Mark處於法規的矛盾當中。我們願意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Ladd是在6月16日的公開談話中揭露她的性向。在議會的結束禮拜中,多數牧師接受任職,Galvan說:「我們暸解Karen及Mark面對教會法條的矛盾所造成的衝突,我們會在這困難時刻支持他們。」他還說:「身為會督,我必須謹守教會準則。我尊重議會成員為修改法則所作的努力,也期待教會法庭的解釋。」

譯註:
*Purdue 是聯合衛理公會新聞處華府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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