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婚禮及葬禮音樂須榮耀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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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及葬禮音樂須榮耀上帝

聯合衛理公會評論   作者: Mike Macdonald*   龐文翰譯

  教會會友是耶穌的門徒,還是教會服務的消費者?

  這個問題就是NPR(國家廣播公共臺)周末播出,R.I.教區Bernard Healey 神父的專題,建議神父及教會,按照教會禮儀,不要在葬禮彌撒中使用世俗音樂。文中特別提到“Danny Boy”這條歌。雖然Healey只是要求遵守現成的教會禮儀,這天的廣播還是激怒了不少人。

  不當使用世俗音樂的問題,不只發生在天主教或葬禮。多數的衛理公會牧師,曾遇到教友要求在葬禮中使用世俗音樂,在婚禮中更是如此。許多牧師選擇妥協,向他們的“客戶”(抱歉,應該說:教友)讓步。牧師若不這樣作,會友或是不知所措,或是不客氣的反彈都有可能。

  之所以有這些反應,起因於會友沒想到婚葬禮都是一種崇拜。在葬禮中放"Danny Boy" 或在婚禮中放"Kiss Me"的問題並不是這些歌不好,而在於這些歌不榮耀上帝。如同生日不應放“聖誕鈴聲”(譯註:或是譯者經歷的,婚禮中的生日快樂歌),這些歌所放的場合不對。

  我的經驗是,多數教友在起初感到困惑,但終於可以了解。有些甚至告訴我他們沒想過這一層,而高興可以有合宜的儀式。他(她)們以為婚禮是要榮耀愛情,喪禮是要榮耀已死之人的行誼。把這些儀式想成是崇拜,對他們而言是很新鮮的。

  但那些反彈的人始終還是不同意。他們認為自己是教會的客戶,他們應有的權力受到了傷害。如同Healey 在訪問中所說,像這種使用"Danny Boy"的問題,其癥結在於牧師,或教會在許多人生命中喪失了權威。他描述這種人的態度,像是“我們決定父親的葬禮該怎麼作,不是牧師神父您,不是任何人。我父親是偉大的愛爾蘭裔美國人,我就是要(拍桌子)唱'Danny Boy'!”(譯註:“Danny Boy”:愛爾蘭民謠)

  這在衛理公會是一個更加嚴重的問題。衛理公會“所有信徒都是神職人員”的主張,常導致人們認為教會或牧師不重要,甚至認為他們沒有神學上的重要性。

  不滿的人認為Healey 只是“神學上正確”─“政治上正確”一語的教會版。例如訪問中提到愛爾蘭作家FrankMcCourt 說,“我不懂教會為何為此煩惱”。但Healey 說,堅持唱"Danny Boy"的人,不知道問題的重點。他說:“重點在信仰。葬禮彌撒的主題是死者與耶穌基督的關係,而非死者與綠寶石島(譯註:愛爾蘭俗稱,因其草木茂盛)的關係。

  基要派基督徒對我們社會中人本主義的憂心是對的。但是他們沒發現這威脅根源的所在。我並不全指那些自稱人本主義者,對基督教有敵意的非基督徒。我更憂心真正是人本主義者而不自知的衛理公會基督徒。這些人認為自己是教會及牧師提供服務的客戶。這些人以為婚禮或葬禮的目的是榮耀自己的家庭及個人成就。這些人想當然爾的如此要求。

這些人本的,世俗的態度,也就是福音的仇敵。
譯註:*Macdonald 是聯合衛理公會北卡羅來納州Mooresville市 Broad Street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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