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5

复活节期第六主日--我信复活的主(六)

作者:郭曜郎
 
  
 

我信复活的主(六)

经课:使徒行传17:22-31;诗篇66:8-20;彼得前书3:13-22;约翰福音14:15-21
郭曜郎

  今天读到的使徒行传,看到我们的信仰的前辈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对雅典人侃侃而谈,亚略巴古是什么呢?

  亚略巴古是当时雅典城法院的遗址,是当时的集会场所,当时的宗教庆典或游行活动一定会经过的地方,我们不会以为保罗站在那里是在卖膏药,因为这段故事记载在使徒行传,可想而知,一定与使徒如何传扬福音有关。保罗看见当时雅典人热烈的在庙会的节庆中热心拜神,就好像刚过去的三月,中台湾的妈祖庙会,为了迎接妈祖到各个村庄的分堂,热心的民众还因此起纷争,大打出手。

  保罗知道人心的需要、对真神的渴望,于是他顺著人性的宗教情感,对雅典人布道,按著他们的理解力一步步地解释福音,他并没有拿橄榄油抹在人家的神坛上,也没有奉主耶稣的名困绑邪灵,臭骂别人一顿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了,他肯定雅典人的敬虔,没否定他们的追求。保罗告诉他们所敬拜的这位「未识之神」是怎么样的一位神,这位神,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如果天地万物不是这位「未识之神」造的,那么这位神也不是真神。

  如果有神,这位神肯定是创造的神,不然我们眼中看到的所有东西从哪里来。这样的知识凭藉著我们人类有限的理性就能够推论得知。保罗进一步论述,如果神能够创造天地万物,表示他比他所造的天地万物更大,因此,就不可能住在人为他安置的庙宇,就像幼稚园的小朋友不可能用乐高积木盖高楼大厦,请大人住进去。

  在希腊人的诗歌以及古代近东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都提过:「人是神所生的。」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是人类的创造者,他与他的兄弟依匹米修斯用黏土制造了男人,并带给人类文明发展所须要的火,他又教人用计策欺骗了宙斯,将包了油脂的骨头祭祀给神,而把可以食用的肉留给了人类自己。为了惩罚人们的行为,宙斯命令海芬斯达斯创作了第一个女人□潘朵拉(Pandora)。苏美人相信人是在诸神大战之后从神的尸体造成的,我们中国人也以为女蜗造人。不管是哪一个文明,都流传著人是从神而来的故事。

  这一点保罗也肯定,但保罗又逼近一步,给雅典人挑战,既然人是由神所造,人怎么可以拿金、银、石头木头等材料来替神塑像、仿造神呢?这是不对的。于是保罗在言谈中把犹太传统十戒的第二戒,「你们不可做甚么神像与上帝相配,不可为自己做金银的神像。」加进他的演讲。

  但故事还没结束,神不是只是那位造完天地之后就收手的神,在他的创造中早就预备了救恩,等到时候满足的时候才表明出来,他要审判天下,更特别的是,他成了人的样式,走过一趟人生,透过复活的事件,让万人可以相信这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也是创造天地的神。

  许多信徒以为,上帝创造天地的时候本来觉得一切都甚好,但亚当与夏娃不听话,给上帝难堪,最后被赶出伊甸园,上帝为了补救,只好派他的儿子下凡救人。其实,这种想法的背后有种危险,那就是上帝造人也会失误,也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件,如果上在创造人的这件事上可能犯错,那么在其他的事上他也可能会犯错,如果上帝造完天地之后说「甚好」,的这个「甚好」,这么容易的就被破坏,那么这个上帝从某方面来说也是个无能的上帝。就像台北县有许多的活动中心,到后来都是因为管理不善,弄得张乱不堪,我们会说:「政府无能,用人不当。」同样,如果伊甸园的悲剧是上帝预期外的事件,那么这个上帝跟人的层次也差不多。

  从今天使徒行传地记载中我们知道,我们所信的上帝在创造的同时就已经预备了救赎,创造之前已经定了日子,要叫万人可以相信他,重新回到上帝的家中。

  基督信仰所启示的上帝没有失败。这次的诗篇也提到上帝,曾试验百姓,让他们经过苦难,熬炼信徒如熬炼银子一样。使信徒进入网罗、经过水火,最后仍引领他们到丰富之地。上帝允许人们遇见试炼、经过患难,为的是让人能自由地选择与他有真实的关系。

  上帝允许人们遇见试炼、经过患难,为的是让人能自由地选择与他有真实的关系。不付代价的信仰,到头换来的就是不痛不痒的信仰。

  这也是今天的经课中彼得说:「我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他的人生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的本像,他走过的路我们也要走。信仰中的福气,不是柴米油盐样样不缺才叫做福气,在信仰中的福气,是内心深处一种不孤单的确据,感受到圣灵真实的引领、感受到天父的爱。耶稣在升天前对门徒的告别讲论,安慰门徒,他并没有撇下他们,短暂的分离,为的是永恒的同在,在天父的爱中没有有形的距离,占有不等于拥有,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

  但愿我们心中都有一个真诚的空间,可以放下私心接纳圣灵,可以忍耐受苦与暂时的疑惑,也可以容纳来自信仰的福气。愿复活的主成为我们的力量。

 
     前期索引     上一则     下一则     寄给朋友     回应文章

Copyright 2002. All Rights Shared 回首页http://wf.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