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1 禮拜四
 
  
 
 代禱事項

賽9:18-10:4

上主的烈怒,主要還是因為民間人與人的互動,沒有公義;在司法的制度上,也沒有公義,我們可以想像活在其中弱勢的百姓的生活情況。如果弱勢只能靠著權力的取得與維護,才能得到合理的對待,那麼不義只會不斷的循環。這不是上主要祂的選民所要成立的模範社會,他們違背了立約,與律法的精神,所以上主必要干預。在你所工作或學習的社群中,你如何有效地推動公義的制度?你如何使自己對公義有更深入的體認與理解?

彼後2:10b-16

抵擋使徒見證的人,是要使人陷入私慾的生活。這私慾會無止境的擴展,使人不能自拔,即使外表事奉上主,但內心卻被現實的慾望所佔據了,好像昔日的先知巴蘭一樣。巴蘭成為一個代名詞,指凡以外表事奉,內心卻貪婪的人。你內心的狀態如何?除了上主以外有被什麼東西佔據麼?

太3:1-12

施洗約翰雖說是黎明前的曙光,但卻不是微弱的光,他直視著人間種種苦難的核心,「人必須要悔改」並且「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這表示人需要從最根部到最外在都要改變,這樣嚴厲的要求,人可以自己完成麼?已經「中毒」的電腦,能靠自己去「掃毒」麼?我們還要進一步期待先遣者之後要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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