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26

我們的崇拜

 
  
 

前言

  「我們到底應該如安排教會的主日崇拜?」

  「我們選擇主日崇拜的方式時,應該考慮哪些原則或理據?」

  如果我們說考慮的原則是「是否受歡迎?」,那麼我們就要進一步問「要受誰的歡迎?」青少年?中產階級?長者或某一個族群?為什麼?

  如果我們的考慮是「如何使會眾更投入、更火熱?」;那麼我們就要進一步問「我們要會眾投入什麼?」以及「他們火熱的動力是什麼?」

  如果我們考慮的是「與當代文化相符?」;那麼我們就要進一步問「與當代什麼文化相符?大眾文化,青年文化?或某種次文化?」,然後我們還要探究信仰與文化的關係如何?

  如果我們考慮的是「是否合乎傳統?」;那麼我們要進一步問「合乎那一個傳統?」以及「傳統在現代的價值是什麼?」如果是有價值的話,那麼「傳統如何與現代接軌?」、「教會如何在現代文化中體現傳統?」

  以上的問題關係到「我們公共崇拜的內容或程序應如何產生?」,以及「公共崇拜與牧養的關係究竟如何?」

  因為,上述問題我們不斷地追問下去,到頭來發現我們還是得觸及到一些最基本的課題,如「教會是什麼?教會的使命是什麼?我們應如何透過教會牧養的工作,使教會完成其宣教的使命?」

  換言之,「我們應該如何崇拜?特別是公共崇拜?」這已經不是選擇那一種崇拜形式的問題?也不是一個單獨的禮儀神學的問題?這問題已經觸及了牧養的方式與態度?嚴肅地說這是個牧養與宣教範疇的神學問題。

  筆者在此特別將主日崇拜的安排與牧養工作關連於教會年曆及經課,這兩項牽涉實務的傳統教會禮儀的元素來加以討論,希望我們一方面能深入理論的探討層次,一方面又能帶出實務上的建議。

  以下我們在理論層次的探討將涉及教會使命的神學反省?實務的討論則涉及我們如何透過教會,使用這些傳統的元素在我們的公共崇拜與牧職工作中?

教會的使命

  有美國德州循道衛理教會會友背景,又是一位高派的門諾會(high-church Mennonite)成員的政治神學家Stanley Hauerwas對教會的使命有這樣的看法,他以為教會的使命就是要活出耶穌的故事。

  「教會是藉著聖道與聖禮所建立的。道和聖禮就是我們所宣講和擁抱的故事。這故事不但被宣講,更被表演出來。當這故事宣講時,我們就會被挑戰,以致我們能成為一個可以明白上主的福音的群體。藉此,我們可以向人作見證。在聖禮中,我們成為故事的一部份,並且我們被要求正確地慶祝這個聖禮。藉著宣講與重演,我們成為見證上帝拯救世界歷史的一個群體。」[註1]

  在Hauerwas看來,教會的重要使命就是要將耶穌的故事表演(呈現 Manifestation)出來,並且我們也是這故事的一部份,表演者與這故事並不是截然二分的,他所呈現的及其所表達的方式也是故事的一部份。耶穌的故事對基督徒而言是關鍵性的,「對基督徒而言,我們被呼召不是要成為道德上的完美,而是要忠於那個故事…」。在我們要呈現耶穌的故事之前,我們要如何了解耶穌的故事?那就是要透過我們的傳統。

何謂傳統?

  「傳統」這個字最易叫人誤解。許多人將傳統當作是過時的東西,或者是過去流行的東西,它必須被淘汰,新的、適應現代潮流的東西,才是有價值的。

  Jaroslav Pelikan在他劃時代的名著Christian Tradition 中這樣形容傳統:「Tradition is living faith of the dead ; traditionism is the dead faith of the living. [註2] 傳統是來自已逝去者中活生生的信仰,傳統主義是在活生生的人中死的信仰。」這是一針見血地分別出「傳統」與「傳統主義」。抱殘守缺不肯改變的就是所謂的「傳統主義」,反之「傳統」是一個活生生的信仰,它能提供我們指引,去面對每一個新的衝擊。

  另一個有關「傳統」的比喻是電影 「屋頂上的提琴手」 The Fiddler on the Roof 的主題曲之一,主角大聲的唱出"Tradition !" 傳統就猶如屋頂上的提琴手,一不小心就會滑下來,但是傳統又會帶來優美的樂曲。

  『一個提琴手在屋頂上;聽起來瘋狂嗎?不!但在我們的小村莊阿拿塔瓦卡,我們每一個都是提琴手在屋頂上面,設法想要補抓一個簡單美妙的旋律,雖在屋頂上這麼危險,但不至於摔斷脖子。這是不簡單的事!你也許會問「為何你們要站在那麼高的地方, 多危險哪!」「你們如何保持平衡?」那是因為阿拿塔瓦卡是我們的家鄉。 並且這種行為就是我們的傳統。 因為我們的傳統,所以好幾年在這裡每個人都可以保持平衡。因為這是我們的傳統,所以每一個人都知道他是誰、上帝希望他作什麼!』

  如果我們沒有傳統、沒有故事給下一代,那麼就會沒有舊約的人們,也沒有新約基督的教會。在教會中上帝子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斷地紀念及教導有關於耶穌基督的誕生、一生言行、教導、神蹟、死亡、復活,所帶來的福音。

  世人要認識基督教,並不是直接就從聖經來認識,他要認識的是我們這個傳統說的是什麼樣的人生故事。任何人要了解一個故事或歷史的事件,他一定有其了解的背景pre-understanding,如果這背景不是來自教會的傳統,那麼這故事就會由這個解釋者的文化背景作為他的pre-understanding;那麼可能會產生許多與奇怪的故事,除了文字的表象外,內容可能完全不相干,如摩門教、統一教等等。

  教會的傳統除了包括:如經典、教義、神學著作等外,也包括了信仰群體的宗教與生活層面的實踐:如生活層面、倫理教導;以及宗教實踐:崇拜、祭祀、禮儀、教制、法規等等。這些都是構成傳統的一部份。

  文化與信仰問題的產生,其實就是教會的「傳統」,與我們生長所在的「傳統」並不一致,這就構成了「福音與文化」的問題。當然這是個複雜及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在另外的場合來詳細的討論。在此僅就有關「傳統」與「故事」這個範圍裡,我提出在詮釋學思想家中最注重「傳統」的Hans-Georg Gadamer的一個重要的概念 fusion horizon 「視域的共融」作為初步的處理。

  在故事與故事背後的都有不同的場景,我們稱之為「視域」(horizon原文亦為地平線),在不同的文化、傳統中,我們可以有共融的場景,來了解彼此的故事,但前提是我們要了解我們自己的故事─耶穌的故事;我們要在我們的傳統中,在我們的實踐中,了解這個偉大的故事,然後我們要在另一個場景horizon中將這個故事呈現出來。在這過程中「傳統」有著重要的地位。然而,我們如何呈現這故事呢?

宣告的神學Theology of Proclamation 與呈現的神學Theology of Manifestation

  要了解我們的故事,要從我們的傳統開始,但是要如何讓人了解我們的故事呢?

  芝加哥大學的神學教授David Tracy的一個看法,可以刺激我們的想像力,在他的名著The Analogical Imagination: Christian Theology and the Culture of Pluralism中,他提到在新約中有兩個方式(或進路)來表達福音 [註3],一個是保羅的策略,他稱為Theology of Proclamation 宣告的神學,用信仰的告白來呈現我們的信仰。

  另一個就是約翰的方式,Theology of Manifestation 呈現的神學。約翰用許多的方式如二元的對比:光 vs. 暗,七個神蹟、七個我是,七個教會、七個燈台…等,來呈現耶穌的故事及其內涵。

  Tracy原本是處理現代多元性的問題Pluralism,但我個人以為這兩種方式,正好凸顯聖道與聖禮的表達方式。聖道,強調的是話語的表達,是一種所謂言語性的Linguistic 或 語詞性的Verbal 表達的方式,重視的是語理、邏輯與理性的表達。

  但是呈現manifest的方式,重視的就是一種象徵symbolic。我們所用的禮儀、崇拜的方式、禱文、教會節期、年曆等等,就是一種以symbolic的方式呈現福音─耶穌的故事。

  傳統華人教會,或小群的進路往往就是集中在「講道」,而忽略了包括「禮儀」及其內在的重要象徵。何謂象徵?

象徵與記號

  象徵在現代神學或哲學上的知識論佔很重要的位置,首先象徵不同於記號sign或signal,記號如紅綠燈是約定俗成的。Paul Tillich在他的名著Dynamic of Faith 中將象徵與記號作一番解說。[註4]

  象徵與記號相同的是,他們都指向他們本身以外的另一件事。但是記號與其所指涉的事物,沒有必然的關係。象徵卻參與其所指涉的事物中間,成為所指之事物的替代品。如國旗代表了國家,是不能任意更改的。而且象徵將本來隱藏的真實reality揭露出來。如藝術品。象徵又使我們更接近真實(真際 reality);象徵和記號不同,它不能任意產生,也不能任意改變。為什麼它不能任意產生?因為它不是被發明出來的,而是經過一個冗長的過程,一連串的事實的後果,所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們之間,有相互關連的關係co relationship,並且相互依賴interdependent的關係。所以,作為一個淵遠流長的傳統的呈現或象徵:禮儀、法規、教制、教義等等,都是不能說變就變的。所以不難理解聖公會背景的神學家John Macquarrie (英語世界中翻譯Being and Time的譯者)在他的名著Principles of Christian Theology中,將教義列在象徵神學的部份。[註5]

  尤有甚者,德國哲學家Ernst Cassirie甚至將人與動物的區分,就在於符號Symbolic的運用。參考英語的名著The Philosophy of Symbolic Forms 以及《論人》二書中,認為人需要透過象徵才能了解或認識(深入的認識)一個傳統─一個大的故事。[註6]

  在此,我們可以看出信仰的傳承,關係著不只是文字的著作如經典及神學文獻等,更關乎著我們信仰生活中許多流傳下來的象徵。最重要保存象徵的所在,就是我們的崇拜及禮儀。

  然而在我們的公共崇拜及禮儀中有哪些因素,是作為基督宗教的重要象徵,使我們在其中可以呈現「耶穌的故事」,以及可以使我們與歷代信徒有承接的關係?以下簡介幾項崇拜中重要的元素與規範。

年曆、節期與崇拜

  教會年曆(Christian year or Church calendar)以及節期是教會傳統以來,根據耶穌的生平作為主體而制定的時間週期。如,以耶穌降生為主的聖誕節期(包括了將臨節、聖誕節、顯現節等主日);以及以紀念耶穌受難與復活的復活節週期(包含了大齋節、受難日、復活節等);其他尚有聖靈降臨節期、三一節期等平常的週期。傳統上教牧人員也按照這些節日來安排主日崇拜、講台、牧養、靈修等的重點。這些安排使得教牧與信徒,都能平衡及有秩序地安排教會在不同時期的重點,使得傳統信仰的各個重要部份,不致被疏忽。日積月累,信徒在有系統的培育及牧養下,耶穌基督的生平、教導對我們生活的意義也不斷地深化。這就是教會節期安排的重要考量。

  此外,在崇拜程序上,過去華人教會只重視講台,以講台的信息為主軸。長期忽略禮儀的的層面,如果講員或教牧能自覺地平衡其信息,或長期保持高的講台品質,這樣信徒的崇拜自然有很全面的收穫。然而,這一切要仰賴牧者的「自覺」與表達能力。如透過教會年曆及下文提到的經課,以及禮儀的安排,可以使得我們的公共崇拜更有秩序order,崇拜的中心信息也更集中。

  這些禮儀包括了配合節期的經課及按傳統節期所編修的禱文等等。在禮拜中,不但講員在「說話」,聖壇佈置的顏色、聖台上的燭光、也在「透露」出意義。讚美詩、禱文、宣召、祝福等也在「傳達」信息。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經課、禱文及禮儀,使得我們的崇拜與大公教會歷代聖徒得以相通,比如在公共崇拜的禱文中,我們參考了歷代公共崇拜或聖徒的禱文,在禱告中可以開闊我們禱告的視野。透過歷代偉大的宗教心靈,無論是讚美上主或代求,若我們用心體察,都會開拓我們屬靈的深度。

  這些節期的考慮及崇拜的禮儀,成為我們信徒生活中的「聖事」(sacrament)。這個字的原文在聖經中有「奧祕」的意思,奧祕與聖事在初期教父們的文獻中亦交互使用。可見透過崇拜的聖事,我們在奧祕中體驗上主的臨在,帶著祝福,進入我們日常的生活。所以廣義而言,我們的「生活就是聖事,崇拜即是生活。」

經課

  教會在崇拜中使用經課可追溯到主後第四世紀,教會在主日的崇拜中,有系統地配合教會年曆編排的經文表,更深化基督的信息。近年來經過普世主要宗派的共同修訂,已經形成現在我們所使用的經課表,他的結構如下:

  經課表分為詩篇、舊約、書信及福音等四個部份,並以三年為一週期;三年中分別以共觀福音書的劃分為主:

A年╱甲年╱馬太年B年╱乙年╱馬可年C年╱丙年╱路加年

  經課可使用在崇拜中的聖道禮中,講員可按節期及經課安排信息的內容,在好像格律詩的格式、音韻的規範一樣,詩人在這個規範下,可以創作出美妙的詩章。同樣,牧者可以在年曆、經課與禮儀的規範與牧養的實際處境下,譜出一篇精彩的講章。

  所以講道的部份就可以配合節期及經課或處境、及牧養心得來調節證道的主題,而且經課可作為週間講道之用,如週三的禱告會、家庭禮拜等等,牧者亦可作有系統的經課導讀給會友,如此三年下來就可有系統的查考了聖經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主要經文,對牧者的聖經操練大有助益。


崇拜中的節奏

  按教會崇拜的傳統及禮儀學的規範,崇拜可分為下列四個主要的部份。即:

Entrance:預備禮╱登殿崇拜╱入門儀式

    詩篇、榮耀頌、認罪、解罪、始禮經(禱)文、序樂、默禱、會前提示、會前禱告、進殿詩、頌讚、點燭等等

Proclamation and Response:聖道禮╱聖道與回應╱宣講與回應

    經課、講道、信經、詩歌等

Thanksgiving and Communion:感恩禮╱聖餐禮╱感恩與聖餐

    三一頌、回應詩歌、聖餐、奉獻、代禱、牧禱、洗禮

Sending Forth:差遣禮╱祝福與差遣

    祝福、差遣、阿們頌、退殿詩、殿樂、終禮詩歌、熄燭

  以上四個部份猶如一齣劇本的節奏,或文章的啟承轉合。預備禮或稱登殿禮,是要我們想像猶如進入聖殿前的預備,一路走入聖殿,一路與同往的人互相問安、以詩篇對應讚美;一面調整自己的身心,預備領受恩典。在入殿時,我們也獻上我們認罪與懺悔的祭,解決我們與上主的疏離。

  來到聖殿中們一同領受聖道:重溫經課,聆聽講員的闡釋,一面心有所感地以詩歌、以禱告回應起來。

  然後,我們用重新立約的方式,再一次確認我們立約子民的身分,在聖餐中我們再次立志,要過聖潔的生活,要承擔上主給我們的使命,傳福音以及創建美好的世界。

  最後,我們不停留在這樣神聖的感受之中,我們領受了祝福後,也回到我們現實的生活,我們不在需要聖台上的燭光,因為我們就是那在世上作見證的火焰。

  參與這樣的崇拜,我們不只是用耳朵聽而已。我們更要用心投入,透過禮儀的「象徵」及安排,我們用心體會到上主的臨在,我們可以卸下重擔,重新得力,回到現實盡上我們當盡的責任。這樣我們的崇拜與我們的生活才息息相關,成為我們信仰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牧者也可以崇拜成為他牧職行使的重要管道,上主也透過這樣的崇拜成為他「恩典的途徑」。

結語:神聖與世俗

  崇拜中使用年曆、經課、禮文及禮儀等的規範,是否太像天主教?是否太過形式?這是許多人的疑惑。

  前者,筆者的回答是這些不是天主教透特有的,這些是大公教會的傳統,是我們信仰的傳承,而且對禮儀、聖事的神學觀點也不同於中世紀改教前的教會。

  至於後者,筆者在此引用前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院長及崇基學院院長沈宣仁教授所提出的原則可供我們參考,下列原則原本是討論神聖與世俗的關係,筆者以為其實也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奧祕與禮儀間的關係:

  結合原則sacramental unity:神聖存在於世俗之中,不可能分割。

  主從原則scarametal dependence:神聖與世俗,內在恩典與外在的形式,兩者不能對調,前者是後者的源頭,後者真正的價值、意義及能力來自前者。

  臨在原則divine immanence:神聖透過世俗來表達自己及其目的。當世俗彰顯了神聖的特性時,就成為神聖的工具,有了意義和能力。

  超越原則divine transcendence:神聖本身一定是超越聖事(世俗)的,神聖無論如何臨在世俗當中,但絕不與世俗等同,在聖事或聖禮中,神聖保持了其自我的身分,從不與任何世俗必然地或機械地exopere operatio結合。[註7]

  換言之,信仰的內涵與禮儀的形式是不可分割的;信仰的內涵在優先順序上是先於禮儀的形式,且不能對調。信仰的內涵或我們崇拜的神聖對象是透過禮儀的形式來表達;然而上主(我們信仰的對象)及信仰的內涵是超越禮儀形式的。這就是「我們的崇拜」的意義與實踐。

【本文主要內容講於今年初衛理公會全國牧職退修會,以及上週主日下午城中牧區弟兄及姊妹聯合聚會】


註1.Stanley Hauwas: Christian Existence Today: Essays on Chruch, World, and Living In Between. (Durham: 1988) p. 53 轉引自 Arne Rasmusson: The Chruch as Polis:From Political Theology to Theological Polititics as Exemplified by Jurgen Moltmann and Stanley Hauerwas. (Indiana: U of Notre Dame Press, 1994/1995). p. 222

註2.Jaroslav Pelikan: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Vol. 5-1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1) p. 9

註3.David Tracy: The Analogical Imagination: Christian Theology and the Culture of Pluralism (London: SCM, 1981) pp.193-230

註4.Paul Tillich: Dynamic of Faith (London: SCM, 1951/1984) p.45

註5.John Macquarrie: Principles of Christian Theology Revisd Edition (London: SCM, 1966/1977) pp.177-89.

註6. 參劉述先:《文化哲學的試探》(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5)頁119。

註7.參沈宣仁:《三十年來情與理》(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1992),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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