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的證道後,悔改的盜竊者交還旅館毛巾和現金

 
  
 

【London(ENI)】在出席一個激勵人們悔改的教會聚會之後,良心受到譴責的人交回大量偷竊物,包括旅館的毛巾、浴袍及現金。五月十五日著名的J. John牧師,在英國北部利物浦聖公會主教座堂對三千人宣講第八誡「不可偷盜」之後,這些物件就被放在座堂門口的大貨櫃內。這次聚會是一系列活動的一部分,是由利物浦一百多間教會共同支持的。活動的發言人、浸信會牧師Wayne Clarke對記者說:「J. John有來自上帝的恩賜,他改變人生命的信息能感動聽眾。」眾教會表示只要能找到物主,他們願意將這些毛巾、浴袍及其他物品歸還原主。其中有些旅館是在國外。

  記者問及,退還毛巾是否是善用了教會經費。Clarke說:「我們有道義責任這樣做,這不在於是否妥善運用金錢,而是做正確的事。」

  四十三歲的J. John在利物浦主持一系列以十誡為講題的聚會,第七誡「不可姦淫」的宣講,他對聽眾的挑戰也引起很大的回應。會後數日,黃色書刊和錄影帶都被放在信封中帶來,並被焚燬了。

  Clarke有信心地表示,J. John的證道在利物浦和Merseyside地區會有持續性的影響力。他說:「配合教會的跟進工作,這些聚會將可改變Merseyside地區。」

  坎特在里(Canterbury)大主教的發言人Arun Kataria,和 George Carey都確認J. John是大主教所賞識的,且視他所做的是「首要」的工作。

  J. John生於倫敦一個希臘、塞浦路斯裔的家庭中,一九七五年青少年時期成為基督徒。他具有向大型團體活潑有力地表達基督信息的能力,令人們受到鼓勵和肯定。他從英國中部Nottingham 的聖約翰學院(St. John's College)修畢神學之後,就加入聖公會於Nottingham 的城中教會St. Nicholas事奉工作。一九八○年,Philo基金成立,支持他的宣教事工。這事工有四位全職人員及多位兼職人員和顧問。

  J. John告訴記者,在他的聚會之後,通常都會交出各種物件。大至電腦、小至鏟子都是被偷竊的項目;無論東西大小,偷竊都是不對的行為。誡命並沒有說「一次不可偷多於一英磅的東西」。他說:「有一位現任教區牧師,在數年前任職於溫布敦網球錦標賽時拿了一些毛巾,他保存了好多年,現在已歸還它們了。」

  「我們的聚會給人們一個將物品歸還原主的機會。」其他誡命的宣講也感動人以行動回應,交出槍枝、刀、水晶、飾物等等。J. John說:「交出各項物品是讓人有發抒情感的機會。」過去二十年,他曾在全世界二十六個國家的會議、城市、鄉鎮、大學,有過上千次的宣講。他的書譯成十三國的語言,已銷售了百萬冊。他告訴記者,三年前他開始十誡系列的講道,他覺得「這是上帝安排的時機」。他在英國十一個城市和鄉鎮,以逆向的次序來教導十誡;並有兩個系列正在進行(包括利物浦),還有兩個安排在明年。

  J. John估計聽道的人,十位中有四位是不常到教會去的人。十誡系列的錄影帶預計在今年底全球發行。【胡英宗譯,ENI-0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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