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7 禮拜四
 
  
 
 代禱事項

申16:18-20

申17:14-20

任何管治者的最大任務是要建構一個公義的社會,在其所在的群體中建立公義的社會體系;公義的制度中需要有正義的司法,如果司法不公義,那麼社會必然紊亂,社會中人只能靠權勢生活。不義的司法也是罪惡的溫床,使得社會中罪惡滋生,如果惡化成社會中人即使想做好人都不可能,這就是罪惡滿盈的寫照。申命記中的王者的規範很嚴,那不是一個能合理地無限滿足私慾的角色,反而那是一個維護社會公義制度的角色,我們的社會是否有公義?哪裡需要改進?你能作些什麼?在你的組織中你可有參與管理,你可有使你的組織更公義?

林後8:1-16

教會間彼此的捐助,正是互為肢體的表現,如果只為自己教會而不顧其他教會有難的話,那是一種本位主義,並不了解所有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的道理。所以教會應該留意到友堂的需要,有計畫(不是一時衝動)地加以協助。能夠這樣是因為真正明白基督原本富足,卻為我們一無所有的道理。付出或為人獻出自己是對上主真正感恩的行動。你真的發自內心地感恩麼?

路18:1-

路加福音的經課教導我們禱告的兩個基本態度,首先要懇切,不是形式或交代過就算了,好像現代的一些禱告會中宣讀代禱事項後,就開口同聲禱告就算交代過了,我們一定要誠懇及關切所代禱的事,你覺得你禱告的品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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