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0 禮拜六
 
  
 
 代禱事項

賽25:1-9

當人在地上看不出希望時,先知卻告訴我們上主已為我們在山上(古代近東的習語,上主所在之處)為我們擺設了筵席。當我們來到筵席中時,我們的眼淚會被抹乾,平常等候上主的人,更是歡喜,因為那就是我素來所等候的,為此曾受過羞辱的更加興奮,一切要變為榮耀。在等候上主的你,可曾想像過當見主面時,或在祂榮耀的筵席中時,是何等的歡喜。紀念耶穌的降生,就是預嘗那未來的喜樂,在聖誕氣息漸退的時分,你可預嘗那未來的喜樂?

啟1:9-20

約翰看到耶穌如但以理書所預言般的從天而降,祂首先關心的是祂的教會,一方面是當時在受苦中的七間教會,同時也提醒著我們現在的教會;教會是那在榮耀中再臨的基督所關心的,教會所受的祂都知道,教會的軟弱祂也知曉,但是祂從未放棄過她們,教會是祂右手中的奧祕。你曾因個人的軟弱而放棄主的教會麼?你對主的教會是否永遠充滿了希望?

約7:53-8:11
中文和合本聖經約翰福音無7:53,英文耶路撒冷聖經則將8:1「各人都回家去了」作為7:53以連接第七章的事件,因為第八章明顯地是加插進來的一個事件,如果將8:13連接到7:52及8:1的第一句,那麼一切就清楚了。這一段中我們試著想像那被捉到耶穌面前的婦人的景況,她無法辯解,因為她是現行犯(人贓俱獲);另一個與她一起犯罪的人,享受了罪中之樂,卻留下苦果給她,可以想像她是何等的孤單,她雖無從辯解,但卻未必服氣,一來不公平,再者這些圍繞在她身邊指控她的人,有資格定她的罪麼?耶穌似乎也看出這個不公平的結構,難道有罪無罪只是被捉到與否的分別麼?所以耶穌用更深的標準挑戰那些指控別人的人,用更高的愛接納那被罪所困走投無路的人。當耶穌對婦人說「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其實那時才是真的審判。當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自由的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你會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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