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4 禮拜三
 
  
 
 代禱事項
何4:11-19
如果百姓崇拜別的神明,然後又向上主獻祭的話,那麼這樣的獻祭一點意義也沒有。如果百姓平常生活對人毫無公義,自己生活又不聖潔的話,那麼崇拜公義聖潔的上主只不過是形式罷了。我們的崇拜是否有意義?我們的禮儀是否帶來神聖生活的力量?可曾想過知道問題在那裡?

徒21:15-26
不同的文化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實踐,與保羅一起的四位同行的人必須要行猶太的禮儀繳獻祭的規費,以免落人口實;但是使徒們也很清楚,非猶太人只要行幾項為了方便與猶太信徒交往的規定就可以了,這些規定與救贖無關,但卻能方便早期教會內的團契。這裡我們也看到了文化上的同情,只要不與福音的基本精神衝突,保羅等也不會故意去挑釁他們的族人,並且努力找尋信仰群體促進團契生活的方式。你信仰的經歷中可曾遇到的文化的衝突麼?你如何調適?如何協助排除不必要的困擾,促進團契的生活?

路5:27-39
有時迎接新的要捨棄舊的,並且兩者是不能兼得的;利未必須放下獲利豐富的工作,才能來跟從主;猶太人必須放下舊的觀念才能被主改變、提升。上主呼召你要捨去些什麼?好使你能得到什麼?今日請花些時間去思考。


 
     前期索引     上一則     下一則     寄給朋友     回應文章

Copyright 2002. All Rights Shared 回首頁http://wf.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