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2 禮拜五
 
  
 
 代禱事項
耶31:27-34上主與人立約的過程中,使人一步一步地明白祂如何將人引領到祂的恩典中;儘管人常常無法達到上主的標準,甚至失約,但是上主卻常更新祂的約,就是讓人雖然在失敗中,仍然可以認識祂立約的奧祕,過去人了解上主的約只是一些律法,現在上主讓人看到這律法原來不是一紙規條,從外在來歸範人;原來律法是活潑的生命,將人應有的素質,內化在我們生命中,我們可以隨著改變的生命,活出上主所期許人的素質,到了那滿足的日子,所有人都將認識造他們的主。

弗5:1-20請看看經文中有那些「不要」,有那些「要」?有些地方值得我們特別的注意,如「要察驗何為上主所喜悅的事」,我們不應該只顧著討好人,而忘記上主的喜悅,使人喜悅不只是不做祂討厭的事,還有更高的要求。此外,要「愛惜光陰」,原文作要「補償」過去所失去的時間,過去揮霍掉的時間,如同負債,現在要更加「克勤克儉」般生活,將過去的負債結清,還要有餘。你要作時間的「卡奴」,還是積極地爭取無債一身輕的日子?最後,「要被聖靈充滿」,與此相反的是被「酒所充滿」,就過著醉生夢死的日子。你的生命是被什麼所充滿呢?

太9:9-17趕鬼是神蹟、治病也是神蹟,其實呼召也是神蹟。當人回應上主的呼召,轉變他的生命,這是何等的神蹟啊,從這個角度來看,你是否是上主的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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